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有一段是关于房地产业发展的内容,提出了促进房地产发展的四条,有媒介把之前的主要调控文件与之联系起来,把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称为房地产调控“国四条”。
与以前提出的“国八条”和“国六条”相比,“国四条”条文虽然寥寥数语,但更符合中国的经济社会条件和房地产市场的情况,更能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每一句都凝聚了政府对房地产业发展的深入思考。
尊重市场机制是最大的亮点
过去的几年中,房地产调控取得了较大的成果,表现在房地产过度投机和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得到了抑制。但是,供不应求的矛盾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经过四年多的调控,政府越来越重视市场机制的作用。“国八条”的主要思路是抑制投资增长过快和抑制房价上涨过快。在以国营企业为主的计划经济中,通过行政命令的确可以同时实现两个目标。房地产投资主要是指房地产开发环节的投资,是形成房地产供给的基础。
目前的房地产投资中民营资本的比例越来越多,没有一定的投资规模就无法保证市场供应是增加供给,从而无法从根本上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八条”中的两个目标是两难选择。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保持房地产投资合理规模”,是解决供求矛盾的必要条件。只有尊重市场,尊重供求关系,尊重价格杠杆,才能做到“调节”和“控制”。
节能省地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国情,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是必然趋势。作为“国四条”首条列出,反映出政府对此的重视程度。“国六条”的主要思路是调整结构和稳定房价,并且把调整结构的抓手放在“90·70(90平方米占70%)”,但引起了社会广泛的争论,在实施中遇到困惑,建设部《90平方米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不到一天就取消。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此只是提出了节能省地的要求,并没有提出“小户型”的具体要求,给研究和执行留下了探讨的余地。
稳定房价最好的具体表态
在“两会”前,有不少言论认为应该把“稳定房价”具体化为“降低房价”,甚至号召老百姓暂时不买房。这不仅是对房地产价格规律认识不足,也是对政府职能的认识不足。政府确定一个固定的价格,在行政上完全可以做到,但是,生产、分配仍会存在问题。压缩开发利润,还会有开发商投资吗?房价预期是下降,还有老百姓愿意买吗?
事实上,房价的高低是和房地产的价值相比,房地产价格接近价值才能降低泡沫规模,才能避免金融危机。但这种接近过程是靠市场价格的涨跌来完成的,价值在没有实现以前我们并不能准确计算。房价高低并不是政府所应该负的责任,政府的责任在于控制房价涨跌的幅度和速度。“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恐怕是目前政府最恰当的表态。也就是说,政府不会用行政手段强行定价或限价,除了做好一级土地市场的供应规划,政府将更多地利用税收、金融、法规等间接手段调节房价的涨跌,使房价的涨跌与宏观经济相协调,与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收入水平相协调。
社会对房价预期的多元化是房价保持正常涨跌的重要条件,前不久,周小川表示中央鼓励讨论房市楼市的泡沫问题,也只有社会对房价泡沫形成了多元的看法,才会形成风险意识,房价自然就会稳定。
住房保障是目前政府的头等大事
对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政府工作报告中用了“特别关心和帮助”来强调。市场机制不可能解决所有家庭的住房问题,而“居者有其屋”是人的基本生存权利。住房保障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住房保障在以往的城镇住房改革设计中虽然有提及,但实施是薄弱环节,目前,我国的住房开发中经济适用房只占6%,其性质却是微利商品房,而廉租房制度根本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政府工作报告把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重点提出,可以预计今后几年住房保障会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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