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矗立在基建大坑中的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鹤兴路17号
网上惊现“史上最牛钉子户”
重庆一处楼盘十米深的地基中央留下一栋拒绝拆迁的房屋,网友争睹这一奇观
网友跟帖
打更匠:这是售楼部吧
mertin:可能是文物……
yanlimm:这要练习攀岩啊?
硬是:不知道这楼将来怎么盖,很考验施工技术啊
普通朋友:人家把周围挖了是要建护城河的
3月初,网上各大论坛开始流传一个帖子,题目或者是《施工现场拍摄到的“骨灰级”钉子户》,或者是《史上最牛的钉子户》,帖子的内容是一张图片:一个被挖成10米深大坑的楼盘地基正中央,孤零零挺立着一栋二层小楼,犹如大海中的一叶孤舟。

户主屋顶插国旗
网友们都被震撼了,一边狂赞这位“最牛的钉子户”,一边纳闷里面的人该怎么生活,楼盘又怎么开发。关于照片的出处,网友们众说纷纭,有的人以为它和去年网上流传的“上海最牛的钉子户”是同一栋房子——两个房子确实很像,也有的人说这是重庆的事情,而且自己这两天还从那里经过。
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轻轨旁的“孤岛”
记者发现,图片最早出现在网上是2月26日,当时图说写得很清楚:“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步行街边上。作者站在轻轨杨家坪站的站台上照的这张相片”。可能是因为开始出现的论坛较为冷僻,导致后来照片广泛传开后反而失去了最初的情况说明。
重庆当地人介绍,这个房子相当有名,很多重庆人都见过。如果乘坐重庆轻轨,经过九龙坡区杨家坪站时,你就会看到一个奇特景观:一片工地中央,有一栋孤零零的二层小楼,周边的土已被挖空,犹如建在孤岛之上。重庆网友将其拍下,命名为“中国最牛的钉子户”。
承建方暂住处?钉子户?
网友“可爱的深蓝”说,这是承建方暂住的房子,并不是钉子户。也有其他网友在回帖中持这个看法。
经核实,这是重庆市的住宅小区“正升百老汇”楼盘工地。该楼盘的代理销售商伟联地产销售公司的售楼小姐称,这是“百老汇”的二期工程,一期已销售完毕,那栋小楼是钉子户不肯搬迁留下来的。二期工程正在挖地基,情形就如图片中看到的那样。更多的情况要向开发商正升置业有限公司咨询,但记者一直无法打通他们的电话。
里面现在没住人
网友“没文化的穷孩子”跟帖透露说,这个房子原是属于杨家坪房管所,按道理是公房,历史原因租给私人住。租住者跟开发商要价2000万,否则不搬。他们家有些背景,开发商不敢动。于是造成了现在的“奇观”。
不过,这位网友的说法并未得到证实,记者采访了杨家坪房管所,该所副书记刘玲表示不清楚情况。而一名值班人员称,这房子就是钉子户留下来的。
网友们最关心的是,这房子还住着人吗?如果有,他们怎么进出呢?难道他们有绝顶轻功不成?重庆晨报一名编辑每天上班都路过这个地方,他说屋里空荡荡的,没家具,也没见过里面有人,挖成那个样子,根本没法进去。 本报记者 谭人玮
此前最牛的“钉子户”
房屋的主人还住在那里,守着他们自己的房子
在重庆那张照片出现以前,网上流传的最牛的“钉子户”来自上海。
去年8月,一张照片在各大论坛流传,高楼大厦、车水马龙间,一栋破旧的2层小楼独立。当时,网友们就称它为“上海最牛钉子户”甚至“世界最牛钉子户”。
记者采访发现,房子的主人现在依然住在那里。
传说中的“插头之家”
网上广泛流传的帖子中写道:这段武定路就是传说中的“插头之家”,静安区有名的,局长区长现场都来过了。老板娘开了家小店,晚上做做插头司机的生意。强迁时老板娘一桶汽油浇在身上,和n多人对峙两次。现在政府妥协了,政府看到他们都绕道的。开发商给他们的价钱是一套大房子外加200万,他们要400万。
记者在一份《静安城管简报》上部分验证了帖子中的说法,简报中说,2005年11月30日,城管大队曾经强拆过武定路279号的五处“违章搭建”的房子,“在执行强拆过程中,胡某及家人情绪异常激动,其妻采取过激行为,爬上屋顶,手持汽油桶,欲浇身自焚,试图以要挟手段来阻挠,在场的居委干部立即进行宣传和劝说,派出所干警及时处置,将其带离现场。”
绿化带隔开了房屋与楼盘
昨天晚上,记者来到上海市武定路昌化路口,发现照片中的房子依然存在,这栋路牌为武定路279号、加起来十多平方米的二层小楼形单影只地竖立在路口,楼上楼下的窗口都透出昏黄的灯光。照片中的梧桐树叶子已经落光,小楼旁的围墙已经拆除,取而代之的是两块小绿地,绿地中几排高过小楼的树把它和后面的楼盘隔开了。
记者走进半开着的小木门,一对夫妻很警觉地表示没什么好说的,一边说着“这房子我们住了几十年了”、“这个世界很大,什么样的人都会有”,一边把记者推出门外。记者走访了附近的几家小店,店主均表示不清楚他们家的事情,只是说,“他们家已经这样(指旁边房子都拆了,只剩他们)住了十几年了”,“大概是价钱没谈拢吧”。
而小楼后的楼盘“远中枫华—城宝”售楼处的一个工作人员说,“我们老板大概也不管他们了,搞了一个绿化带隔起来,看不见就算了”。
“最牛钉子户”接受采访:我比窦娥冤
3月20日,中国网采访了那栋房屋的主人吴苹。

吴苹站在小楼前
“按照规定,城市拆迁不能强制执行拆迁”
主持人:开发商在安置协议上不给你盖公章?
吴苹:对。昨天的听证会是我申请的听证。在我跟开发商协商的同时,他们(开发商)和房管局搞了一个裁决,我不知道。另外又向九龙坡法院申请了强拆,我也不知道这个。因为我们一直在协商,在找他们老板盖章、签字。因此我就申请了听证,在昨天听证会上,我当着数百人的面,出示了对方盖了公章的有理有力的证据,但是法院做形式。一个多小时,马上就宣布休庭,而且又向我下发了通知,这个通知都是前几天打印好的,这个听证完全就是走一个形式,之后直接给我下发了通知,而不是裁定,因为裁定我还有申诉权,而通知就没有,而且只给了三天。
主持人:你们现在还在协商吗?
吴苹:没有协调的余地了,因为他们是依照1999年的《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写的是为了国家的利益、公众的利益,不执行的话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那开发商赚取暴利符合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吗?所以这个情况不符合。
主持人:这个执行了以后你能得到一些补偿吗?
吴苹:截至目前我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补偿,也没有得到安置。按照有关规定起码要给我们过渡房,而且你们看了图片没有?人根本就上不去的,完全就是官商结合起来,没有办法,九龙坡完全都是区委区政府来管。我昨天在听证会上引用的几条法规,都是明确的,按照规定,城市拆迁不能强制执行拆迁。
“还要物权法干什么呢?”
主持人:周围的住户,你们的邻居都已经搬走了,有些网友就说,可能是你们故意在找麻烦,以期获得更高的赔偿。
吴苹:不是,我理解那些网友,他们不可能知道真相。我们之前搬迁走的,也是在2006年10月份,但他们都很小,最多也就是30平方左右,而且还是共有的,因为是房管局局长亲自当面给我保证,把过渡房解决,而且我这个比较大,最后再解决。我手里有依据,是他们06年9月14日那一天带了委托书,而且我们记录上写明了的是第一次协商,双方都签了字,这是有根据的,不是可以空口说的。我非常感谢网友关注这个事,但是他们没有能力知道这个真相。我当时还觉得可以吧,最后就最后吧,我说你们一定要把这个门面留起来,他们说没问题。
主持人:有网友说你是刁民,你怎么看他们的评价?
吴苹:他们说我是刁民,我就说他们是刁官。只有日本鬼子在中国才说刁民和良民。不能侵犯人家的财产,如果是这样的话,还要物权法干什么呢?
如果原地安置,要倒赔开发商200多万
主持人:你想到过现在房子搞成这样吗?
吴苹:我哪里想得到?我说你依法的话,我争取第一个走,因为我为生活奔波,上有老,下有小。我在拆迁的第一天,就把所有的产权证原件都拿过去了,他们不光是看你的证件,还要向房管局、国土局调档,什么都是按照他们的来。一开始开发商就巴不得我拿他们那么一点点可怜的钱,而且又很低廉。重庆的房地产价格大约也是4000,而且我那个是营业门面,商业铺面,二楼才给3000多,这样我肯定不能接受,就选择还房(原地安置),很简单,你按房子还给我就行了嘛。
主持人:开发商就是不愿意原地安置?
吴苹:他们不愿意还,就是想给一些钱。我这个评估价下来才200多万,我肯定接受不了,而且如果我选择还房,还要我补他200多万。
主持人:还要倒给他200多万?
吴苹:对,按照这个价格补他,你说能不能接受呢?我真是冤枉,比窦娥还冤。房管局最后也不得不承认我的要求是合法的,我说重庆市有规定的,我有权利选择还房的,应该尊重我们被拆迁人的选择。拖到2006年,说在原地还我,还要我补2200多万,我说凭什么呢?你给我那么低,还要我补那么多。所以这个问题就一直僵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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