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有赣州市合法的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身体健康,有稳定的职业与收入;
无不良信用记录;
男性现有年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60岁,女性现有年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55岁。
在赣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或一年以上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15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成交价的80%;同时不得高于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的借款人(含配偶)的还款能力;
贷款年限:最长可达15年;
贷款利率:执行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
还款方式:每月等额还本付息及每月等本付息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经济收入证明》及《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如未婚出具未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及首付款收据;
★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